河北省工艺美术专业和部分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17日在石家庄市对中级委托代评人员进行了集中评审,现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刊登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省国资委人事处实名反映(电话:0311—87907176,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45号)。对有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人员名单将报省职改办备案,印发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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